石審管批字〔2024〕38號
你公司《關于寧夏石嘴山中和共享儲能220kV送出工程核準的函》(石供函〔2024〕42號)收悉。依據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(2017年本)》(寧政發(fā)〔2017〕32號)和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企業(yè)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》(寧政辦發(fā)〔2017〕153號》文件,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。
一、項目名稱
寧夏石嘴山中和共享儲能220kV送出工程。
(項目代碼:2404-640205-04-01-634685)
二、項目建設必要性
《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印發(fā)寧夏中和電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農區(qū)400兆瓦/800兆瓦時(一期300兆瓦/600兆瓦時)共享儲能電站建設項目接入系統設計評審意見》(寧電經研〔2023〕91號),同意該項目以1回220千伏線路接入蘭山220千伏變電站。為滿足寧夏中和電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農區(qū)400兆瓦/800兆瓦時(一期300兆瓦/600兆瓦時)共享儲能電站項目接入需求,建設寧夏石嘴山中和共享儲能220千伏送出工程是必要的。
三、項目建設地點
項目位于惠農區(qū)簡泉農場蘭山220kV變電站內。
四、項目建設內容
蘭山220kV變電站主變遠景容量3×240MVA,前期已建1#、2#、3#主變,容量3×240MVA。220kV配電裝置遠景出線8回,前期已建出線間隔5回,采用雙母線接線型式。本期擴建出線1回(1E),為南起第1間隔,仍采用雙母線接線型式。
五、項目估算投資及資金來源
工程動態(tài)總投資410萬元,由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投資。
六、項目核準相關文件
《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寧夏石嘴山中和共享儲能220千伏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》(寧電發(fā)展〔2024〕236號)。
七、項目建設時間
2024年6月-2025年12月。
八、其他要求
一是請你公司在項目實施前,按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辦理環(huán)評等相關手續(xù),手續(xù)不全,不得開工建設。在項目建設過程中,要嚴格執(zhí)行各項安全規(guī)定,減少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和出行影響。二是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(guī)定的建設地點、建設規(guī)模、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,請按照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企業(yè)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及時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。禁止擅自對本核準文件核準的項目建設地點、建設規(guī)模、建設內容等作變更。三是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,自文件發(fā)布之日起計算。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的項目,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。四是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,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,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。五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“三同時”,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。
石嘴山市審批服務管理局??????????
2024年4月24日??????????????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